無疆

THIS IS ME

颜歌:

每一分钟都是视听的极致享受,每一首歌响起的时候,都被感动的热泪盈眶。


多少人都以为是金刚狼成就了他。


不,我从不这么认为,明明是他用十七年成就了金刚狼,让这个角色变成了Hugh Jackman最棒的作品之一,然后,他用马戏之王再次证明,他可以成就任何角色。


因为他是Hugh Jackman。


片头音乐响起,他在一片黑暗中伴随着音乐独舞,十九世纪极富特色的服饰,如燕尾服一般华丽的拖尾在他的身后随着舞蹈蹁跹,那人曾用十七年诠释一个铁血硬汉,如今健硕的肌肉和完美的身材都在优雅华丽的戏服之下,他却是舞台上最耀眼的明星。


故事的确如一些人所说,操之过急,节奏并非完美,歌舞和叙事的节奏如果能更平衡,也许便不会出现这样的过分紧凑。但这依旧不妨碍《马戏之王》成为2018年初最让我感动的一部电影。


时隔近一年,再次在荧幕上看到那张深爱的脸,虽然知道日后的每一部片子,他都不再是金刚狼,但是并不妨碍我爱他。好莱坞全才演员,用他精湛的舞蹈和无与伦比的歌声向大家证明,不需要双手削铁如泥的钢爪,他依旧可以是英雄。


对于故事里马戏团那些特殊的演员们来说,这世界是一片荒原,一方孤岛,而他们是孤立无援的个体,从一开始就被世界定义为错误和耻辱,黑暗如影随形。


不,撕裂那些黑暗的男人,高大英俊,明明穿着一身得体的西装,眼中却野性难驯。那是极大的矛盾,让人能本能的感觉到,他并非是看起来那样的温文尔雅。他当然不,事实证明有些人天生不适合安稳度日,被生活逼迫着放下手中赖以谋生的铅笔,却拿起话筒穿上戏服,聚光灯下粉墨登场,每个人都是自己世界里的王。


侏儒冷漠的拒绝他的邀约时说:“你不过是为了让他们笑话我。”


P.T眨了眨他睿智的眼睛,笑的十分狡黠:“他们反正是要笑的,那我们干嘛不收点钱?”


于是这个伴随着争议和绯闻的马戏团诞生了,形形色色的奇特人物,奇装异服,用异彩纷呈的表演和华丽繁复的歌舞向这个尚且保守的城市证明,他们并不是freak.


虽然伴随着争议的成功同样有昙花一现的风险,但他们确实成功了。P.T想要更多,想让女儿不会因为他是马戏团团主而被上流社会的贵族小姐们排挤,于是乎另辟蹊径,来讨好那些清贵骄矜的名流。


本心总会被追逐名利的贪婪湮没。


只是还好,他被Lind的歌声一次次倾倒,他的心却没有。


他的心还留在海岸边金发碧眼的姑娘那里,从他少年时开始,就没变过。


于是这个故事没有中途身心出轨的桥段,浪子随着夜莺巡回演出,半路却奔回了妻女们的怀抱。


我想,作为一个灵魂层面上的“艺术家”,P.T绝对是爱过Lind的,那是种同为天才的惺惺相惜,但也仅止步于此,Lind以为那是追逐那是热爱,不是的,那只是一个嗅觉敏锐的艺术大师对艺术品最高的赞美。


但他要的不是艺术品,要的是它能带来的功成名就,如果失败的话,那便从头再来吧。


然后他一生的心血在反对者手中付之一炬。暂不提休叔是怎么把Zack从火场中救出来的(那一段简直官逼同腐),但是,那些被他一手捧红却也被他拒之门外过的真正的家人们,并没有因为他的自私和功利而离开。


因你给我们一个家,因你让我们明白,那些无法杀死我们的只会让我们更坚强。因你是第一个从黑暗中发现我的人,你对我说总有一天他们会爱我,你说丑闻亦是机遇,你说艺术的最高价值是为别人带来快乐。你从不是正人君子,你却是这个行业这个舞台上当之无愧的天才,真正的马戏之王。


空地上搭起的帐篷中,金箔片如雪纷飞而下,他红衣黑裤头戴礼帽站在舞台中央,唱着这是“The greatest show”,那一切的华丽梦幻与辉煌,让人无法反驳。


一个裁缝家的穷小子用无尽的想象力和勇气造就了一个梦幻帝国,纵然我们的出身无法选择,有人贫穷有人富有,但灵魂的重量却不该因此被定义,不,应该说,有些富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,而故事中的艺术家们不论美丑胖瘦,都有着无与伦比的璀璨的灵魂。


因此,也有着无与伦比的美丽。


我在心里为他们一再喝彩,为他们哭而哭笑而笑,他们值得一切的欢呼与掌声。






上帝造就了我如今的样子,我身上的伤疤无关耻辱,是纪念亦是勋章,你若爱我,是我的荣幸,你若不爱我,又干我屁事。




I make no apologies , I am who I'm meant to be.


THIS IS ME.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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